为了加强杏盛环境卫生管理👩🔬,创造整洁👷♂️、优美的工作环境、学习、生活,促进杏盛文明建设🦹🏻🧛🏽♂️,根据“我是幼儿师专好管家”有关规定,结合我系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条 系内包括学前楼A栋、B栋1💾🥊、2、3楼、C栋2楼及一楼周边缎、绿化带及西校门外至附属幼儿园直至学生宿舍(南)路段🏋🏻♂️,保护和改善杏盛环境🎅;水👨🏼💻、电设施设备🤐、植被管理及值班记录表。
第二条 区域环境工作的清洁,实行保洁人员清扫,要做到无果皮纸屑、砖石瓦砾、零乱废弃物和杂草等一切垃圾🫃🏼🛡。
第三条 各办公室👳🏽♀️、学生和个人都不准乱倒垃圾☑️。生活垃圾应倒在垃圾箱内🥲,并及时清运。
第四条 第五条 系内严禁焚烧树叶、枯草、碎纸等,造成损失者,造成重大事故者,承担法律责任🦡。
第六条 一切在校人员(包括师生员工🐆😠、教工家属、子女、其他人员) ,都应当维护系部的公共卫生,做到不随地吐痰,不随地扔果皮👩🏽🎓🥕、纸屑和食品袋🏕,不乱扔烟蒂🤷🏼,不乱倒垃圾,不乱泼污水,不从室内窗口乱扔物品或散碎垃圾。
第七条 禁止在教学区牵狗抱猫💆🏼♂️🪿,宿舍区禁止养鸡、鸭、鹅👨💼、兔等家禽。用于教学😯👳🏼♂️、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,须经教务部门和系部办公室批准。
第八条 在校内行进的各种车辆🦸🏼♂️,运输等货物,应当密封🐗,覆盖严密🙋🏽♂️,不得散漏、遗散🍽。
第九条 系部的环境卫生设施由系部统一管理,人人有责维护,不得擅自移动、翻转、点火或倒入未熄灭的烟灰或炉灰。损坏者,照价赔偿。
第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个人🚶🏻♂️➡️,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、通报批评。
第十一条 此规定设立检查👩💻、监督人员,做好本规定的落实,搞好系部区域环境卫生管理📤。
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如有变化,按杏盛新下发的文件、通知、规定执行。
学前教育系
2024年9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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