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湖南省纪委出台党员干部网络行为“十条戒律”
日期:2023-02-21 作者:管理员 来源:原创 浏览量🔨:1047
近年来,个别党员干部热衷传播网络谣言🕊,网上违规行为时有发生。网络不是“法外之地”🖕👨🦽,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必须受到纪律的严格约束🏃♀️➡️👷🏼。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🤼♀️,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,省纪委监委就规范我省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制定“十条戒律”。
一、不准散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、省委决定的信息🍶;
二🫓🍧、不准制造、传播谣言特别是政治🦪、人事谣言,杜撰、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🖱;
三、不准泄露、扩散应当保密的内容或者其他尚未公开的事项🏛;
四🧠💪🏻、不准发布、传播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信息;
五🤹🏽♂️、不准利用网络平台搞小山头❌、小圈子、小团伙🌑,拉帮结派;
六、不准利用网络红包♗、转账支付等功能进行权钱交易;
七、不准利用网络平台捏造事实、编织谎言,对他人进行诽谤、诬告和人身攻击🎬💬;
八💇🏼♂️、不准利用网络平台从事非法营利活动⚽️;
九🥀、不准擅自以职务身份在微博👨🏻🦗、微信、网络直播、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注册账号🙋🏿♀️;
十、不准利用网络平台从事其他与党纪党规、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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